(一)制定并完善行政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各部门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督查考核。
(二)组织协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性收费等事项。
(三)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有关工作,并承担市行政审批服务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培训和运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现场服务点、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提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咨询、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五)督促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的执行情况,总结交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改革的进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协调、处理中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联络重大项目的联审和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及工作关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
(七)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为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受理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投诉。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