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和修订房地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局政务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新闻宣传、外事接待、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信访行风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抓好职工日常考勤工作;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编制房产局各部门预、决算;
办理房产局各部门应缴财政专户款、代收、代管款项、其他收入及往来款报账;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对基层财务监督指导;办理各部门日常各项收支报销业务;
负责办理各部门电话费、职工各项保险、公积金、个税等缴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使用及把关,对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负责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积金缴存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负责统一调配各项资金,保证每个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局工会会计工作、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历史遗留项目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解遗工作;负责配合招商项目,出具《产权证明》;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销售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
负责全区的城市房屋安全监督及防汛工作;负责弃管房屋应急维修及房屋应急维修资金落实;负责直管公房售后维修工作;负责房屋主辅分离工作;负责协调弃管小区居民因房屋使用功能方面出现问题的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