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和城区管理部等8个科(室),下辖黄骅市、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沧县、青县、东光县、吴桥县、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肃宁县、孟村县和渤海新区15个管理部,总编制134名,其中县(市、区)管理部编制6-8名。县(市、区)管理部为正科级,领导职数为1正、1副。
综合科
1、认真落实市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收集资料综合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干部职工服好务。
2、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催办检查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3、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以及各种文字材料的修改审核工作。
4、负责文件收发、印刷、传递、保管、保密和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工作。
6、负责办公楼办公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接待和各种会议的筹备安排工作。
8、负责本系统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协调服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组织市管理中心机关人员的周末学习活动,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负责完成市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贷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公积金贷款管理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管理办法。
2、负责全市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法规政策的调研、咨询和宣传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季度贷款工作计划,抓好贷款的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全市各管理部公积金职工个人大额贷款的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管理部贷款业务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管理部贷款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委托贷款的回收、逾期贷款的催交偿还工作。
8、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并组织实施。
会计核算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全市公积金缴存使用、财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的核算监督。
4、负责全市公积金存款、委托贷款基金、增值收益存款帐户的设立和管理。
5、负责全市公积金资金的拨付,会计报表的编制及综合分析。
6、负责监督控制全市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各管理部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负责协调全市受托银行公积金金融业务,对各管理部资金实行网上银行监管。
8、负责有效票据、印章的安全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公积金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安全维护工作。
归集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公积金归集、提取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归集、提取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全市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3、负责全市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分析,编制月度业务指标完成情况通报表。
4、负责制定全市公积金缴交比例、提取使用的具体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全市统计报表,检查指导统计档案和提取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使用情况,督导解决公积金归集、提取中的具体问题。
7、负责督导推进全市各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并协助做好建制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全市公积金归集、提取法规政策的调研、咨询和宣传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组织、人事方面的法规政策,抓好市管理中心关于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
2、负责对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市各管理部年度工作指标和业务指标进行考核,抓好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4、负责全市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奖惩,抓好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
5、负责全市干部职工的工资级别和福利待遇审核,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编制的审核工作。
7、负责全市本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议。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决策。
2、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本系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负责会同有关科室,对全市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4、负责制定全市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5、负责受理全市投诉检举事件,按照有关程序调查处理单位、个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本系统落实公积金法规政策的情况。
7、负责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管理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网络科
1、认真落实市管理中心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市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的管理,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搭建安全的信息平台。
2、负责市管理中心与各管理部业务专线安全运行的维护工作。
3、负责对各管理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
4、负责全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
5、负责市、省、部三级构架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归集、财务前台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运行的维护工作。
7、负责市管理中心机房小型机集群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保证集群系统的安全运行。
8、负责信息查询系统的数据维护及传输工作。
9、负责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备份工作,保证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
10、对市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职责。
11、负责信息网络室、计算机室环境卫生、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城区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
2、负责沧州市城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公积金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制定城区全面推行公积金归集、建制措施,对拒不建制的单位依法处罚。
4、负责城区公积金贷款工作,做好借款人资质、资信情况的审核及贷后的争议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城区单位、个人公积金的缴交比例意见,批准后抓好落实。
6、负责城区公积金提取工作,以及提取档案的规范管理。
7、负责对城区银行之间公积金缴存、资金使用调拨提出意见,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城区公积金的宣传工作,对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经费的使用,申请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9、负责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职务 |
姓名 |
---|---|
党组书记、主任 |
王世州 |
二级调研员 |
于秀清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孙中玉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刘云才 |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