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城建监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城市规划区外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市规划区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公用设施建设以及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集镇、村庄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实施集镇、村庄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集镇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其他工程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农房建设,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重要项目之外其它建设项目的审批;承担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信息系统的管理。
(三)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房改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承担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核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区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拟订全区房地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本区的房地产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城市规划区外房屋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房产测绘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商品化、房屋租赁、城镇房屋拆迁、危房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
(五)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级、市级标准和定额以及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
(六)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拟定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及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设计、开发、建筑、园林、造价企业资质初审转报和年检初审申报。
(七)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主管全区城乡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八)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返退、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九)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公用事业、建筑管理、房屋装饰装修、房地产、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城建监察工作。
(十)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二)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