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地产物业作为主要的投资手段,不仅是保值增值的载体,还是规避通货膨胀的主要手段。对房地产来说,“价格洼地”是促进房地产销售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说,只要洼地存在,房地产就有上涨的空间。既然有“洼地效应”,就一定有“标杆效应”。所谓的“标杆”效应,就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知名开发商的项目影响着整个区域房价的走势。由于购房者对其品牌认知度较高,导致楼盘价格往往要比同一区域其他楼盘高出一大截。
“洼地效应”与“标杆效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2007年,由于深圳房地产价格高企,其“标杆效应”直接使广州房价提升了一个台阶,佛山、东莞、清远马上形成了“价格洼地”,成了投资者的乐土,房价水涨船高。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些城市的商品房价格也扶摇直上。
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深圳经济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房地产价格出现回落,价格标杆下降了一个台阶。自然,价格“洼地效应”也没有那么明显了,于是,佛山、东莞、清远等周边城市房价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投资者基本销声匿迹。
2009年,随着货币的流动性增加,在刚性需求释放和经济转好的背景下,深圳房价企稳,并稳步提升,“价格标杆”重新竖起,佛山、东莞、清远楼价也随之复苏,已经接近2007年最高价格水平。
“洼地效应”和“标杆效应”在房地产市场屡见不鲜。
一、地价不是推动房价走高的主要原因,而是房价推动地价走高。客观世界有自身规律,房地产市场也如此。行内人士都应该清楚,地价是随着房价起落的,房价升高导致地价增值,房价下跌导致地价萎靡。
二、“洼地”和“标杆”两个效应是同时存在的,也无处不在。不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甚至更小的县城,“洼地”和“标杆”两个效应都同时存在,也无处不在。这两个效应是左右房地产价格起落的两个因素。
政府制定的房地产政策有几个方面是值得商榷的:
一、希望通过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来降低房价
刚才分析了“洼地”和“标杆”两个效应,高价房上涨带动低价房的上涨,而不是低价房制约高价房的上涨。因此,希望通过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来制约房价,从目前来看,效果并不明显。这已经说明了问题。更何况,各地的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招标结果很不理想,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应标的局面。这虽然与开发商利润的薄厚有很大关系,但“标杆”效应也在起作用。更何况,国内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制还不完善,公开、公正与公平很难做到。
二、希望通过控制地价来控制房价
土地是面粉,房子是面包,指望通过面粉价格来调节面包价格,往往会背道而驰。从前两年来看,房价上涨反而刺激了地价上涨,地价上涨又刺激了房价上涨。控制地价上涨的措施并没有起到实际效果,治标不治本。
三、希望通过抑制购买力来控制房价
前段时间,国家通过提高贷款成数、银行利息等措施来调节房价。这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并不明显。实际上,还是由于个别区域房价的“标杆效应”引起“洼地效应”,导致房价轮番上涨。
因此,还是应从“标杆效应”入手,利用平衡“洼地效应”来调控房价。以抑制最高房价来限制整体房价的上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