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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任务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调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隶属关系及名称的批复》(济编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政府采购政策、规章; (二)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三)协调处理政府采购事务; (四)制定市级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调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隶属关系及名称的批复》(济编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政府采购政策、规章;

(二)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三)协调处理政府采购事务;

(四)制定市级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五)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

(六)组织签订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

(八)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

(九)负责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十)使用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使用评审咨询专家;

(十一)负责收取、退付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十二)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及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政府采购文件归类、保存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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