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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通知

2022/07/16114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国海规范〔2016〕9号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管理,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修订了《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形成了《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国海规范〔2016〕9号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管理,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修订了《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形成了《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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