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
综合计划处 |
承担全市审计部门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拟订市级审计项目计划;汇总、审核区审计部门审计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承担审计统计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开展审计宣传、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
法规审理处 |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审计指南。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审定区审计部门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部门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审计部门违反国家、省、市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承担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
整改监督处 |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其结果的公告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
财政审计处 |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
金融债务审计处 |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全市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 |
行政事业审计处 |
组织审计市直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
资金审计处 |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
资源环境审计处 |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
企业审计处 |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重大项目稽察处) |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市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市对口支援项目和资金。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外事等工作。承担协管区审计部门领导班子的有关事项。协助开展市、区审计部门审计人员统一招录(聘)有关工作。承担审计人员职业化建设有关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