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长杜家毫签署第276号省政府令,正式公布《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根据省政府令,《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省政府将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将制定出台《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省政府法制办经过认真调研和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以及反复修改,提请省政府审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2015年11月2日,省政府召开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