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建议提案、保密、信访、宣传、修志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
(二)政工科
接规定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教育、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财务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交通融资管理;归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及通行费、过渡费等事业性收费;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工作。
(四)计划基建科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算、工可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公路和航道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和重点工程统计;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计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包括汽车站场)、航道(包括港口码头)工程项目建设。
(五)运输科技科
负责交通运输五大市场的交通行业及企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业户资质审查;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业价格;负责客运线路、运力的调控管理;负责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交通行业的科技工作、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交通学会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直属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工作。
(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拟定有关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参与交通系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监察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监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效能监察和审计工作;对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各种案件;负责交通系统的内审工作和公路、水路“三乱”的整治工作。
(九)老干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直属单位离休老干部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老干支部工作。
纪委和工、青、女群团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