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开展并承担全市范围内降水、蒸发、径流、泥沙、水质、地下水、潮汐、墒情、冰情、湿地保护等各种水文水资源基本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量、质的监测及水平衡测试等工作。
3、负责为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及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水文、水资源技术支持,发布雨水情、地下水、潮位等水文情报预报和旱情监测分析,制定各类防洪、防风暴潮预案,参与防汛调度。
4、负责全市水文资料的使用管理与成果审定;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取水许可等所涉及的水文资料及成果的审定;为水行政监察、水事纠纷处理、水行政案件执法裁决提供水文技术鉴定。
5、承担全市地表水、入河排污口、地下水、水源地、取水许可、引黄灌区、村村通自来水水质监测、评价工作。
6、负责全市及跨区域范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和信息公布、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检查及人员培训;开展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效果分析研究,承担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为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提供全面服务。
7、承担有关水利工程中水文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重点工程施工期水文监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暴雨洪水与旱涝灾害调查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8、承担地表、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划定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提出污染物总量限排意见。
9、组织开展全市水文科学技术研究;负责水文现代化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