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顺与国土资源、供电、邮电、通信等部门的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在规划区内办理土地征用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土地征用和土地确权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的处理需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
2、供电、邮电、通信等部门需科学编制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时,必须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手续。
(二)理顺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关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重负责对全县规划、建设、房地产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对城镇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宣传牌设置规划的选址和定位定线。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综合监察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理顺与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天柱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管理的关系。
天柱山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由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天柱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