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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烧残渣测定方法:

2022/07/16399 作者:佚名
导读:取规定量的样品,置于已在650 ± 50℃恒量的、规定的坩埚或皿中 1.固体样品 缓缓加热,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冷却,用0.5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2.液体样品 加入0.25mL硫酸,在水浴或电炉上加热(切勿使沸腾),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在电炉上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3.不必或不能

取规定量的样品,置于已在650 ± 50℃恒量的、规定的坩埚或皿中

1.固体样品

缓缓加热,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冷却,用0.5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2.液体样品

加入0.25mL硫酸,在水浴或电炉上加热(切勿使沸腾),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在电炉上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3.不必或不能加硫酸的样品

缓缓加热,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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