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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国家机构

2022/07/16192 作者:佚名
导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实验室名称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Safety(Shenyang Branch of China Coal Research Institute)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学科领域 矿山工程技术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依托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实验室名称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Safety(Shenyang Branch of China Coal Research Institute)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学科领域

矿山工程技术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依托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主管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单位负责人

王建国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建设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园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发展历史

沈阳研究院安全基础研究实验室始建于60年代,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瓦斯、火灾防治、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及边坡稳定性研究为主的实验室,作为国内最权威的煤矿安全科研机构的技术核心和技术支撑,在国内外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沈阳研究院依托实验室的支撑共取得科研成果630余项,获国家级奖18项、省部级奖166项、国家专利15项,制订、修订全国标准、行业标准300余项。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精神,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于2006年底全面启动了在转制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2007年2月,科技部批准了“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建设申请。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机构设置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实验室主任、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和课题组组长三级管理模式。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队伍建设

实验室固定人员定编91人,其中研究人员42人,技术人员45人,管理人员6人(管理人员兼职研究人员的2人);每个研究方向配置固定人员情况:瓦斯灾害防治41人,煤矿火灾防治16人,矿山应急救援12人,露天煤矿地质灾害防治18人。在91个定编人员中按职称分类,具有高级职称的37人,占40.7%;中级职称的20人,占21.9%;初级职称的34人,占37.4%。按学历分类,博士或博士生导师9人,占10.0 %;硕士29人,占31.9%;学士及以下53人,占58.2%。绝大多数为中青年技术骨干,能够确保各专业的科研、试验及试验装备维护等工作。

实验室流动人员将根据研究方向及需要,设立开放基金引入流动研究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并加强国际国内合作,通过合作研究形式加强人员流动,开展研究工作。每年在实验室的流动人员不少于15人。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建设目标

以“开放、流动、联合、竞争”为宗旨,以灾害发生机理理论研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预测预报及防治技术和设备实验研究一体化综合研究为导向,尊重人才及其创造性,提倡开拓、创新、求实与奉献的精神,支持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容纳不同的学术观点,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逐步形成两个体系,实现四个功能。

两个体系:完整的煤矿安全基础研究体系, 新产品开发及检测检验体系。

四个功能:①对全社会开放,共享实验资源,为国家科技攻关、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它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实验手段;②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辐射功能;③为国内及国际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技术提供交流的平台功能;④在瓦斯防治、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研究方面,培养出一批技术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和技术人员队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国家检测中心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正式授权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防爆安全产品实验室(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国家矿用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抚顺)(国家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煤炭工业抚顺煤矿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均设在本中心,也是本行业唯一授权的IECEx认证体系的Ex检验实验室(ExTL)和CTA信息验证机构。煤炭工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爆分会、提升运输分会、救护装备及仪表分会、爆破技术及火工器材分会等秘书处也设在本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机构设置

中心设置四个职能部门、六个检验室和一个标准物质室。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顺华能源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和新中国第一所煤矿安全科研院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按新机制、新模式重组创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自2001年设立以来,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学院紧紧依托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在石油化工学科方面的优势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在煤矿安全科研方面的优势以及抚顺石油化工、煤炭生产产业基地的环境优势,以工科为主,工、经、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学院设能源化工系、能源装备系、控制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能源工程与安全系,共有28个专业,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拟在涉煤8个专业全国范围实施对口单招政策。

学院以本科应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为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校址位于雷锋精神发祥地、满清故里——辽宁抚顺,校园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毗邻,隔路相望,其整体建筑风格典雅庄重,现代气息与古朴意境融会贯通。学院占地370余亩,总建筑面积10余万m,如今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到2100余人;共有专兼职教师207名,其中,博士学历15人,硕士学历88人,本科学历104人,具有高级职称者128人。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图书30余万册。

学院自成立以来得到了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特别是抚顺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股份制的能源大学的目标要求。

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合作创办独立学院的模式辽宁唯一、国内少有,作为辽宁唯一一所以能源学科为主导方向的大学,学院积极发挥合作双方在人才、科研、行业和产学研方面的优势,坚持独立办学,不断凝练特色,坚持“建设教学型学院、配置双师型师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始终致力于教育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始终将学院的发展归于崇高的公益事业。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体师生秉承“传承寓新、实践知本”的校训和“勤奋专注、博爱致远”的学风,努力把顺华能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兼具自身特点、规范和谐的一流独立学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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