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爬电比距的定义:电力设备外绝缘的爬电距离与设备最高工作电压有效值之比,单位为mm/kV。
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规定了高压开关设备外绝缘公称爬电比距应用系数,其中相间爬电比距应用系数为(√3).
是特高压直流换流站的外绝缘设计是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关键技术之一,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 。
外绝缘按公称爬电比距分为0、Ⅰ、Ⅱ、Ⅲ、Ⅳ五级。
0级适用于无明显污秽地区,不需进行人工污秽试验。0级的公称爬电比距为线路14.5,电站设备15.5;
Ⅰ级的公称爬电比距为线路16,电站设备16;
Ⅱ级的公称爬电比距为线路20,电站设备20;
Ⅲ级的公称爬电比距为线路25,电站设备25;
Ⅳ级的公称爬电比距为线路31,电站设备31。
用于中性点绝缘和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的3~63kV级电力设备,其外绝缘的污秽等级一般可按Ⅱ、Ⅲ和Ⅳ级选取。
表2 各级污秽等级下的爬电比距分级数值
污秽等级 |
爬电比距 cm/kV |
|||
线 路 |
发电厂、变电站 |
|||
220kV 及以下 |
330kV 及以上 |
220kV 及以下 |
330kV 及以上 |
|
0 |
1.39 (1.60) |
1.45 (1.60) |
||
Ⅰ |
1.39~1.74 (1.60~2.00) |
1.45~1.82 (1.60~2.00) |
1.60 (1.84) |
1.60 (1.76) |
Ⅱ |
1.74~2.17 (2.00~2.50) |
1.82~2.27(2.00~2.50) |
2.00 (2.30) |
2.00 (2.20) |
Ⅲ |
2.17~2.78 (2.50~3.20) |
2.27~2.91 (2.50~3.20) |
2.50 (2.88) |
2.50 (2.75) |
Ⅳ |
2.78~3.30 (3.20~3.80) |
2.91~3.45 (3.20~3.80) |
3.10 (3.57) |
3.10 (3.41) |
注 1:线路和发电厂、变电站爬电比距计算时取系统最高工作电压。表中括号内数字为按额定电压计 算值。 注 2:对电站设备 0 级(220kV 及以下爬电比距为 1.48cm/kV、330kV 及以上爬电比距为 1.55cm/kV), 保留作为过渡时期的污级。 注 3:对处于污秽环境中用于中性点绝缘和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的电力设备,其外绝缘水平一般可按 高一级选取。 注 4:所列各表引自 GB/T 16434—1996。 |
4、注
重污秽地区一般采用爬距为31毫米/每千伏。
同时加强重要线路的清扫工作是防止线路短期内发生污闪的有效措施 。
举例:126KV断路器,绝缘瓷瓶爬电距离3150mm,爬电比即3150/126等于25mm/KV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