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服务业包括以下内容:治理水、气、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等污染,其中水、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营已经设置临时性行政许可,噪声、振动治理服务未设置许可,危险废物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改善环境质量与修复被污染环境介质,包括水体、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土壤(场地)污染修复等。环境咨询、培训与评估,包括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执业能力培训、环境损害评估等。
环境认证与符合性评定,包括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生态建设示范评定、环保科技成果评奖、环境技术专利评定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检测,包括社会化环境监测、机动车排放控制性能定期检测、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运营(已设置临时性行政许可)等。环境投融资和保险,包括企业环境融资、环保投资、环境保险等。
“十一五”时期,社会各方面对环境服务的需求得以初步释放,驱动环境服务业实现快速增长,环境服务业收入年增长率约为30%,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为50%,工业水、气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为5%。据测算,到“十一五”末期,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为1500亿元,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为15%,从业单位1.2万家,从业人员270万人。
环境服务业成新亮点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
《规划》显示,节能环保服务将得到快速发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这一产业产值在2010年已达830亿元。
到2015年,还将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节能服务业和环保服务业总产值将分别突破3000亿元和5000亿元。
环保部于2011年4月发布《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出推进环境保护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和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明确强调了环境服务业在环境产业中的地位。
同时,环保部也已完成《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的“十二五”发展目标是,环境服务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达到40%,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占比达到30%。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对记者表示,我国环保产业转型的序幕已经拉开,将逐渐由以设备为主导的产业形态,向综合服务形态进行转型。一批环境服务企业也正在逐渐以服务形态进入产业链。“环境保护所面对的环境压力越来越综合,仅靠传统手段,环保的基本措施已很难达到当前的环境要求,所以需要一个跟环境效果密切关联的产业形态来进行支撑。”傅涛表示,环保产业的转型已经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