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基指数根据各个时期商品价格同某一固定时期的商品价格对比后编制的指数。其特点是基期固定。定基指数说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情况。它与环比指数的关系,即定基指数等于环比指数的连乘积。利用这种联系,可以把定基指数换算为环比指数,或把环比指数换算为定基指数。这种关系对个体指数来说永远存在;对总指数来说,只有在各个时期都采用不变权数时才存在。
在不需要加权或通过同度量因素综合计算的情况下,等于各个时期环比指数的连乘积;在需要加权或通过同度量因素综合计算的情况下,一般不等于各个时期环比指数的连乘积。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直接编制定基指数难度较大,国家规定,在不直接编制定基指数的条件下,各种定基指数一律根据环比指数推算。
编制定基指数还是编制环比指数,要根据统计分析研究的具体要求而定。一般地说,要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的长期动态,应编制定基指数;如要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的逐期变动,则应编制环比指数 。
如果按同一不变权数加权,定基指数和环比指数间具有下列关系。
各环比指数的连乘积= 定基指数两个相邻的定期指数之商=环比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