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联盟会员应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加入联盟,成为联盟会员。
1、申请单位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加入联盟申请表;
2、秘书处审议申请表并将审议意见上报理事会;
3、理事会投票表决并批复秘书处的审议意见;
4、由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发布会员名单;
5、申请单位在通过秘书处审议后、理事会批准前,可作为观察员参加联盟活动。
联盟会员可以申请主体变更,但此种变更必须无损于任何其他联盟会员的利益及联盟的业务发展和计划实施。会员提出变更申请,经联盟秘书处受理和调查后,并经理事会会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后生效。
1、联盟会员退出联盟时应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报理事会,经理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后,取消其会员资格;
2、联盟会员退出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加入联盟。
1、会员未经秘书处同意,连续三次不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按自动退出联盟予以除名;
2、对不执行联盟理事会决议、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联盟会员,经理事会审批后予以除名;
3、会员严重违反联盟规则,损害联盟利益或声誉,经理事会审批后予以除名;
4、会员被除名后,本届联盟内不得申请加入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