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知识产权的权能可以分为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种基本形式。知识产权的积极权能是指知识产权人为实现权利、享有利益而可能行使的对知识财产的各种支配行为。知识产权消极权能是指权利人禁止他人实施具体的侵害行为并排除他人具体的干涉的权利内容。
(二)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之间的关系
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是互补关系。积极权能与消极权能相互独立,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的内容都是稳定的,二者互不干涉,互不交叉,也不发生转化。积极权能是以权利人主动实施权利获得利益为内容,而消极权能则是以保护权利免受侵犯为内容。单有积极权能,而没有消极权能,权利行使便因处处受到妨害而无法实现;单有消极权能,没有积极权能,权利本身变得没有实际价值和意义。
只有将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统一于权利之中,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才得以顺利实现。以专利权为例,专利权的积极权能指向的行为是“按照特定技术方案来生产产品”,而专利权的消极权能所指向的行为是“禁止他人按照特定技术方案来生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