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要求,夯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制,切实解决基层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问题。市、县两级要统一执法尺度,建立跨界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边界区域共保共治责任。市、县两级环保、公安、城管、交管、住建等执法部门通过交叉执法、暗访突查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建设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市、县两级环保、城管、住建、交管、气象等管理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对辖区反映的污染情况进行研判和响应。
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完善配套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全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浓厚氛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