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会名称: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
(二)分会的性质;福建省从事建筑智能化管理、设计、施工、检测、产品供应、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大专院校、科研等有关单位以及全省从事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管理人员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三)本分会的宗旨:拥护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本行业愿望和要求,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增强实力,壮大行业规模,为我省建筑智能化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服务。
(四)分会管理隶属;本分会隶属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福建省建设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福建省民政厅社团办。
(五)业务范围:
1、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办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2、开展行业自律,促进建筑智能化市场规范;
3、开展为企业服务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以及产品推广等活动,提高行业技术和经营水平;
5、按照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外、省内外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
6、承担省建筑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会员组成:
从事建筑智能化管理、设计、施工、检测、产品供应、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大专院校、科研等有关单位和个人。
(七)、分会定位: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中心任务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闽政18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把建筑智能化产业扶持成为我省建筑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特色产业服务;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定位于:面向市场和行业管理,把分会建设成为省建设厅建筑智能化行业管理(资质、招投标、工程质量等)统一的辅助工作平台和建筑智能化行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