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各股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息、新闻、宣传、调研、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内务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管理局机关网路信息系统;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区属建筑房地产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局的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老干等开展工作。
二、建设管理办公室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负责编制全区建筑、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计划,负责全区建筑、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属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负责协助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创优”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协助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职称管理工作;配合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负责相关建筑方面的政策咨询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公房安全普查鉴定和公房维修管理工作。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住房与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编制全区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计划;配合对房地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政策的落实工作及来信来访工作。
三、房屋管理办公室(加挂区“安居办”“房改办”牌子)
负责区内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协助区房改办做好房改房日常工作、房改房上市审批、住房基金的支取、审批管理,监督受托承办银行对住房资金的运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日常工作;制订住房保障目标计划;组织及指导区属各部门的住房保障工作,对经初审符合租住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及公示和抽签安排;负责住房保障统计报表上报;住房保障户建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非市属、驻肇单位)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与房屋测绘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为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提供房屋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咨询及来信来访工作。
四、计财股
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发放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干部和劳资统计;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办理及所有物品的采购,负责局机关财物登记、发放及保管;协助工会做好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