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GBZ/T198.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以下简称现行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并详细介绍了全天的等效声级、8h等效声级以及每周40h的等效声级的计算方法。较之以前的WS/T96-1996《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中所介绍的多个噪声源总声级和平均声压级的计算,现行标准中所介绍的噪声的计算和评价方法更为科学合理。从基层工作的现状和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噪声测量受个体噪声剂量的价格和操作的复杂性(纯英文的操作界面和研究软件)的限制,首选的仪器就是声级计。
随着职业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工作场所现场检测工作业务的拓展,需要处理的噪声量数据量越来越大。运用现行标准中的公式,对于基层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来说,处理数据就显得十分吃力和繁琐。可以通过Excel,VisualBasic编程等利用计算机简化人工计算。
GBZ/T189.8-2007现行标准对全天的等效声级计算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按声级相近的原则把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间段,用积分声级计测量每个时间段的等效声级Leq,T,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全天的等效声级:
式中:Leq,T——全天的等效声级;
Leq,Ti——时间段Ti内等效声级;
T——这些时间段的总时间;
T——i时间段的时间;
n——总的时间段的个数。
GBZ/T189.8-2007现行标准对8h等效声级计算
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EX,8h——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
Te——实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Leq,Te——实际工作日的等效声级;
To——标准工作日时间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