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众对“红包协议”走过场的质疑,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是一些地方在总结行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把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的公立医院作为重点,试点开展的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尝试,有的地方已成为常态,且取得成效。这对医务人员是一种警示和约束,对患者及家属是一种告知和承诺。
一纸“红包”协议,旨在约束医患双方收送红包行为,甚至被寄希望于改善医患关系。
现实当中,关于医生收受红包的禁令早就有了明文规定,但在部分医生当中,权当是耳边风,丝毫起不到作用,有的还公然索要红包;一些患者,为了买个心安,也有意识无意识地、或主动或被动地给医生递红包,久而久之,收受红包潜规则就成了公开的秘密,不送红包反而不正常起来。红包不仅“伤害了”医生,也伤害了患者,更伤害了整体医疗环境,为医患冲突埋下了伏笔。
当然,“红包协议”规定既已出台,就应发挥规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但协议只是一种价值宣示,实现“红包协议”的红利,仍然有赖于医疗秩序的整体建构。不仅仅依医患双方“共同体”的主动参与,也需要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使医疗资源更充沛,逐渐满足患者对医疗的需求,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追责,给患者更多的知情权。当医疗市场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或者至少脱离卖方市场的强势状态时,医患双方收送红包的行为就会自然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