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共有的产生是由于业主作为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而取得的,由于开发商利用自身经济、地位、信息等优势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极容易做出损害购房人(未来的业主)的利益,而购房人凭借自身力量却难以避免或阻止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所以双方利益失衡决定了约定共有权的产生必然具有先天的不足。
约定共有先天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相比于购房人,商品房开发商无论是资金、技术、信息或是社会影响力各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
2、作为购房者个人,尽管倾其所有也难以与开发商在经济上抗衡,其与权力的联系也无法与开发商相比,专业技术知识、信息资源都无法与开发商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