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继续地役权相关规定

2022/07/16108 作者:佚名
导读:《法国民法典》第688条第2款规定:“持续的役权是指,不需要人的现实行为,持续使用或可持续使用的役权:例如,水管、下水道、窗户或其他类似的役权。”《智利民法典》第822条中规定:“无须人的现实行为而持续或可持续行使的役权为持续役权,例如通过属于需役地的人工渠道的导水役权。”这种地役权因具备了适当的状态,适于地役权的行使,而不需要在行使权利时,每次要求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例如,眺望地役权、筑有道路的通

《法国民法典》第688条第2款规定:“持续的役权是指,不需要人的现实行为,持续使用或可持续使用的役权:例如,水管、下水道、窗户或其他类似的役权。”《智利民法典》第822条中规定:“无须人的现实行为而持续或可持续行使的役权为持续役权,例如通过属于需役地的人工渠道的导水役权。”这种地役权因具备了适当的状态,适于地役权的行使,而不需要在行使权利时,每次要求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例如,眺望地役权、筑有道路的通行地役权、装有水管的引水地役权等,都属于继续地役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