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施用。
草木灰不能与有机农家肥(人粪尿、厩肥、堆沤肥等)、与铵态氮肥混合施用,以免造成氮素挥发损失;也不能与磷肥混合施用,以免造成磷素固定,降低磷肥的肥效。
2.土壤施用。因草木灰为碱性,土壤施用以粘性土、酸性或中性土壤为宜。土壤施用可作基肥、种肥和追肥,也可作育苗、育秧的覆盖物(盖种肥)。作基肥、种肥时,肥量不能过大并应与种子隔离,以防烧种。亩用量一般为50—100公斤为宜。土壤施用以集中施用为宜,采用条施和穴施均可,深度8—10厘米,施后覆土。施用前先拌2—3倍的湿土或以少许水分喷湿后再用。
3.根外追肥。草木灰所含的钾素,90%以上可溶于水,为速效性钾肥。根据这一特性,草木灰可作根外追肥用,即用浓度为1%的草木灰浸出液进行叶面喷洒。
4. 优先作物。草木灰适用于各种作物,尤其适用于喜钾或喜钾忌氯作物,如马铃薯、甘薯、烟草、葡萄、向日葵、甜菜等。草木灰用于马铃薯,不仅能用于土壤施用,还能用于沾涂薯块伤口,这样,既可当种肥,又可防止伤口感染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