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实际舷弧值为从甲板边线量至通过舷弧线船长中点处所作的龙骨平行线的距离。公约中首先定义了标准舷弧剖面形状,然后将需计算的船舶实际舷弧面积与标准面积相比较,根据首尾面积差的多寡而对干舷进行一定的增减,得到船舶经舷弧修正后的所需干舷值。
如图1《首部标准舷弧剖面》和图2《尾部标准舷弧剖面》所示。
其中,a=L/3 10,首部抛物线方程可表达为:y=7.2a/L3x3 194.4a/L2x2 a/Lx(原点为船中),舷弧面积为8.3375aL(133.4/16aL),沿整个船长的贡献为133.4/16a;尾部抛物线方程可表达为:y=3.6a/L3x3 97.2a/L2x2 0.5a/Lx(原点为船中),舷弧面积为4.16875aL(66.7/16aL),沿整个船长的贡献为66.7/6a。
一般地,被核定干舷的船舶实际舷弧与标准舷弧总会有所不同,并非标准的抛物线,此时可根据公约第38条,遵循辛普森面积计算法,对图1和图2已知首尾部各既定坐标处舷弧值分别乘以1、3、3、1,再除以16,即得到实际船舶的首尾舷弧面面积沿整个船长的贡献,也就是公约中用于修正干舷的舷弧(如表1《公约中用于修正干舷的舷弧》所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