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税收优惠
2022/07/1696
作者:佚名
导读: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捕捞、养殖渔船; 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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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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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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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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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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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养殖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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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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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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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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