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市水利与渔业工作动态;负责机关规范化建设、节能型机关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管理;负责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渔业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编制全市水利与渔业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水利与渔业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研项目立项、攻关、成果鉴定及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与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市级水利、渔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与渔业的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与渔业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挂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
负责拟订全市水利与渔业法制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水政、渔政监察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以及水利与渔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水政、渔政管理、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协调处理市(地)际间、部门间和区际间的水事、渔事纠纷;指导水利、渔业行政许可和普法宣传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