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74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综合调研、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内保、综治、民族宗教、保密、信访、车辆、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二)法规科。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和报批,承办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清单建设、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查处;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综合调研、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内保、综治、民族宗教、保密、信访、车辆、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二)法规科。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和报批,承办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清单建设、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查处;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文稿;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相关优惠政策;牵头谋划并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省、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以及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实施的督查工作;负责系统内岗位目标责任的编制、考核工作;负责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工作;牵头办理市长热线、政行风评议、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效能建设工作。

(四)城乡建设科(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区山林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专业规划、改革措施和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至初步设计);参与编制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专业规划;指导、监督和协调、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协调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燃气等项目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建设和试点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归口管理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中介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发区、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和交接工作;负责旧城区、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六)住房发展和保障科。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配售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中低收入者住宅的建设;承办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科。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设监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建设监理单位等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八)市政园林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及园林管理相关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监督检查市区主次道路、桥梁、城市照明、防汛排涝、地下综合管廊、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作;指导监管美化亮化工作;监督管理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市场;指导监督供水、雨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工作;参与市政、园林绿化等新建、改建项目、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九)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市容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贯彻执行户外广告和标识标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工作;牵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县(区)的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垃圾处置企业运营实施监管;负责对各县区市容环卫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运营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竣工验收。

(十)总工程师室(抗震办公室)。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参与编制技术引进计划和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建设抗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加固、排危、设计规范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抗震加固工程的验收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物业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宣传国家、省、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政府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负责全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指导各县区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统筹研究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牵头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

(十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科(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供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负责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组织协调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十四)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监督、考核、指挥、协调,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计划及阶段性实施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数字城管的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市容和环境整治、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跨区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执法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牵头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不文明祭祀、打击传销、非机动车整治、扫黄打非等工作。

(十五)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负责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局管干部考察、任免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统一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和有关政审报批和证照管理工作;检查本系统企业劳动用工、内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工作;组织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系统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领导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非公)党建工作。

(十六)财务审计科。拟订系统财务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建及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管理城建和各类住房资金;负责编制全市执法执勤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做好执法装备配置工作;负责依法征收费用的管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组织对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正常审计工作;监督、指导会计结算中心工作。

(十七)宣传教育科。负责宣传报道、“双拥”、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部门网站、两微、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编制系统职工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工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负责蚌埠建设学校管理工作;监督各类培训办班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