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会同区县城乡建委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辖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是强化检查督查问题及隐患的跟踪督办。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和重大隐患的项目必须依法严惩,并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三是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四是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信息处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