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住房公积金授权县(市)区管理部履行下列职责: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管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8.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同意,承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 目前内设机构:
管理部主任:蒋宏武,主持负责管理部全面工作。
个贷组:负责承办全县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业务经办人:邓文广
归集组:负责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建制、归集业务。业务经办人:邓焕军
综合组:负责会计、内勤等管理业务。业务经办人:石康碧、许红梅。
单位地址:目前暂租赁市建行石鼓支行五楼办公,办公地址是衡阳市常胜中路4号建行大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