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办
主要职能: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2、负责编制建制镇的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3、负责建设局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4、负责建制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6、负责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7、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监察中队
(3)建工办
主要职责:1、负责本县建筑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监督。2、受道县建设局委托行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
(4)监察队
(5)燃气管理站
主要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3、组织编制全县燃气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4、负责对全县城市燃气实施行业管理,对燃气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城市燃气的具体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5、负责燃气(用具)生产经营单位、燃气自供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6、负责对违反燃气管理办法规定危及燃气安全的行为进行纠正、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6)路灯所
主要职责:1、负责县城绿化管理工作;2、负责县城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维护的监督检查;3、负责县城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
(7)市政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8)客运办
(9)环卫所
(10)规划建筑设计院
单位性质:县内丙级建筑勘测设计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1)规划设计室
(12)园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