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监督管理及建设资金的筹集。
三、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 施重点物资运输及紧急客货运输。
四、负责公路航道管养和路政、航政以及水陆运政执法。
五、制订和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
六、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指导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贸工作,代管交通战备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