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协助市建设局做好房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区政府投资工程、安置房工程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协助市建设局做好建筑行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辖区监管工程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服务,规范工程监督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和墙体材料革新政策的实施,开展建筑能耗统计、新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推广等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和安置房项目的招投标备案和监督、工程造价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准和发放、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参与协调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助人社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七)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整治、文明施工、卫生创建、防汛等工作。
(八)负责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市政道路建设工作。
(九)负责监管范围内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监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一)按照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组织实施区政府全额投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公有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和修缮维护、私有房屋租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等住房保障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做好对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国有土地上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委托实施单位进行房屋征收摸底调查,订立补偿协议;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四)规范辖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承担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新城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制订与督促落实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