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建设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事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建设工作的发展战略、近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2、负责管理环卫所、园林处;3、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管理全县建筑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4、管理全县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城市综合开发;5、主管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6、制订建筑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行;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全县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工作;7、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8、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