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GB/T1470-1988《铅及铅锑合金板》的修订。
本标准的修订是参照日本JIS H4301而编制的。
本标准与GB/T1470-1988相比,主要进行了如下修订:
—金属牌号参照GB/T469重新进行规定。
—删除Pb3牌号,将Pb2中Sn的杂质含量由0.01%调整为0.005%。
—增加了铅锑合金十二个牌号:PbSb1、PbSb1-0.1-0.05、PbSb2-0.1-0.05、PbSb3-0.1-0.05、PbSb4-0.1- 0.05、PbSb5-0.1-0.05、PbSb6-0.1-0.05、PbSb7-0.1-0.05、PbSb8-0.1-0.05、PbSb4-0.2-0.5、PbSb6-0.2-0.5、PbSb8-0.2-0.5。
—板材最大厚度有原来的25.0mm增加到110.00mm;
—板材厚度、宽度和长度允许偏差重新进行了规定,精度相应提高;
—附录部分板材理论重量作了适当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白银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文继有、刘学胜、于鑫。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470-1979、GB/T147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