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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389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拟定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拟定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科。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执法等法律文书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减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计划财务与内部审计科。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统计和资金管理、监督,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局重大项目计划,牵头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房产市场与物业管理科。负责房产市场和房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房产市场和房产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拟定房产业发展规划和房产市场、房产交易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初审、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按权限负责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交易信息的统计发布;负责用于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负责房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市场的宏观管理工作,对区县(含新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拟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按权限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及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管理协会开展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

(五)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科。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并负责宣传、解释;指导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上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家、省、市级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对购置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市直机关、市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公房出售工作。

(六)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设监理、建设工程造价、建筑合同和工程风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七)工程技术与建筑节能管理科。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科技推广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检查、督促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申报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项目;推进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转化和推广工作;拟定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化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建材企业集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装配式产业发展;指导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指导建筑节能减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耗测评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和其他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工作。

(八)城乡建设管理科。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拟定海绵城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指导村庄道路建设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九)监测预报与震灾防御科。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减轻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的综合防御对策研究工作;负责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织开展震害防御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承担有关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区县震害防御与监测预报工作。统一规划辖区地震台网,对辖区地震监测台站和群测群防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保护市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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