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单一词是由上海市所传出,因以前所有外汇,均需经由水路,故俗称水单,延用至此。
以前因为信息科技不发达,本国与其它国家的外汇交易必须藉由水路的方式来运送单据,故有「水单」之称,此名称一直被延用至今。水单为外汇买卖收据之通称,不同地点、不同外币 ,经过交换过水的过程.
外汇买卖收据称为水单之说法有二:
1 外汇买卖收据正确名称为出口结汇证实书,又因银行会自编契具流水编号,故称水单
2 国际贸易中若交易货币皆为外币时,则外汇买卖收据称交易凭证,国际贸易中若交易货币中有新台币时,则外汇买卖收据称水单;其名称由中央银行制定。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一种支付手段,它包括外国货币(钞票、铸币等、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以及其它外汇资金。
譬如:海外游客来华携入的外币和票据金额没有限制,但入境时必须据实申报;在中国境内,游客可持外汇到中国银行及各兑换点兑换成人民币,但要保存好银行出具的外汇兑换证明(俗称水单),其有效期为半年)。
所谓水单 是外汇结购结售,购买汇票的收据。
水单早期外汇管制 , 黑市交易猖厥,外汇交易大多在黑市完成 , 黑市开发之外汇交易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