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一、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1、政务信息:建设动态、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工程质量、建筑管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
2、其他:职能简介、单位机构、领导分工、办事指南、部门信箱、政民互动。
(二)公开形式
市住建局主动公开信息通过黄冈市住建局网站、委办公大楼LED显示屏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除以下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受理机构
由市住建办公室具体承办。
办公地址:黄冈市住建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
(三)公开申请
1、填写《黄冈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或者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四)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掌握范围的,若我委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联系方式,告知申请人;
4、申请信息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信息;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申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黄冈市住建局主责办申诉或投诉,亦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