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及监督管理的责任。
3、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8、负责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道路、排水、路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负责对供热和物业的管理。
10、承担村镇建设的规划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