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2.投诉事项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的;
3.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4.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5.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6.作出处理,投诉人又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再次投诉的。
(不予受理的投诉事项举例见附件3:常见错误示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举报事项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3.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者查案线索不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