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和《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12398热线和12398邮箱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华北区域内违反国家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的举报,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电力监管机构、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的投诉请求。
举报和投诉事项符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和《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规定的有关条件的,12398热线和12398邮箱将予以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符合上述规定有关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并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