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整套捆绑带中的所有承载部件都不得有明显变形或影响 1.25倍额定载荷的其他功能缺陷。
a) 应保证有移动部分的张紧器或部件发挥其全部功效;任何张紧器半环处沿纵轴方向的永久变形量不得超过其织带宽度的 2%;
b) 不得出现缝纫错误;
c)在拴紧后,张紧器中的织带不得出现滑动现象。当所有部件都按照 6.4进行测试以后,整套捆绑带能经受安全系数 2倍的拉力。
2.扁平织带 按照 6.3进行测试时,在对织带进行加载受力到额定载荷 LC时,织带的延伸率不得超过 7%;织带的破断力亦不得低于 3倍的额定载荷。
3.张紧器
张紧器不得有锋利的或粗糙的边缘,以免损坏织带或割伤操作人员的手。如果使用了手柄,要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手柄偶然脱落。在施加拉力的情况下,张紧器(在使用绞盘或手柄时)的杆末端的间隙在打开时不得超过 150毫米。在设计张紧器时,应确保在拴紧时不得出现拉力的意外释放。对捆绑带施加 0.3倍额定载荷的拉力时,可以不使用任何工具就可以取下张紧器,在按照 6.5.2规定测试后可以再次使用该张紧器。利用绞盘原理设计张紧器时,将捆绑带在半环上转动 2.25圈,活动端不应该滑出。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