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由于各国电子政务的实践并不一样,电子政务具体的阶段划分以及各阶段的名称,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各有千秋。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家徐晓琳教授在他主编的《中国公共管理研究精粹》(P424-428,武汉出版社,2003)做了系统的阐述,有四阶段论、五阶段论、六阶段论。各阶段论又有好几种观点。四阶段论主要有欧委会的阶段规划、IDC的阶段规划、爱森哲的阶段规划,香港电子政务的阶段规划等几种观点;五阶段论主要有联合国与美国行政学会(UN/USPA)为代表的观点,认为电子政务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开始出现网站、改善网站、网站互动、网上处理、全方位的政务整合五个阶段。六阶段论观点将电子政务发展划分为建设电子邮件和局域网阶段、跨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公众获取信息阶段;双向信息交流阶段、价值交易阶段、电子民主阶段、跨部门合作的政府阶段等。
无论怎样划分电子政务的发展阶段,其实质上都是按照网络建设从简单到复杂、低级向高级的逻辑顺序划分的,即按照从静态的、单向信息发布到动态的、双向互动的信息交流这样一个逻辑顺序划分,相应地,电子政务的广度和深度也随着信息建设阶段性发展程度而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