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分析检测的相关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培训工作;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2)建立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制定并发布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规定、实施细 则以及认定准则等规范性文件;
3)组织各项分析检测技术考核与培训大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4)对提出申请的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机构进行能力评价,开展“NTC培训机构”资质认定;
5)对提出申请的分析检测人员能力考核基地进行能力评价,开展“NTC考核基地”认定授权;
6)对提出申请的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教师、考评教师进行“NTC师资确认”;
7)对提出申请的分析检测人员进行辅导、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NTC分析检测 人员技术能力证书”;
8) 对NTC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9) 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定的“NTC培训机构”、授权的“NTC考核基地”的公开信息;
10) 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确认的“NTC培训教师”、“NTC考评教师”的公开信息;
11)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确认的“NTC分析检测人员及其技术能力”的公开信息;
12)处理与NTC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培训考核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13)开展与NTC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考核相关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