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曾经进行“三价合一”的改革试点,但出现一些“阴阳合同”的变种。例如,广州市进行二手房网签,随后银行系统对接存量房交易系统,网签价与银行评估价采取孰高原则,但是一次性付款的价格依然是由双方商定,对其中报低价或者采取“阴阳合同”的行为无法监管,以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广州市地税评估价低于二手房价。贷款较宽松时,一些交易甚至可以先一次性付款,再到银行进行贷款,由此规避政府对相关价格的审查,不过随着银行对贷款额度与贷款资格审查进一步收紧,类似的操作已被“封杀”。
再如,一些内部人利用系统的漏洞而走捷径使“阴阳合同”死灰复燃。买卖双方先网签,银行根据此网签合同进行审批,此时的作价是实际价格或者接近市场价的价格;买家获得银行同贷书后,买卖双方撤销网签合同,重签一份低价的网签合同,并以此作为二手房转让的最终合同。在银行审查不严的情况之下,银行正常批出合同,二手房正常转让,网签合同一签一撤再签之下就可以用“阴阳价”蒙混过关。这些漏洞在经过记者报道后,政府和银行出台相关措施堵住漏洞,银行在放款前会查询存量房交易系统,核实最终过户价;政府在接收递件资料时,对于按揭贷款购房的过户申请,会回溯银行贷款系统,查询网签合同对应的按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