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协调处理全区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宣传、贯彻有关管道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城镇燃气管道除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有关工作,按照授权和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区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2、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3、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