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机关股室
1、人秘股(含财务审计)局党委办公室和局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和外事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及督查;草拟局工作计划、总结,上报重要材料,草拟调研文章,负责规范性文稿的草拟和审查;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建设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2、村建股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草拟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并督促其实施;核发村镇建设《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县小城镇和重点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并督促实施;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工作。
3、建筑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予制构件生产行业管理及其资质等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报建审批,审查、发放“施工许可证”。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组织施工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
4、城市建设股 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及统计工作。
5、招标投标办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法;负责发布招投标信息;负责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投标单位资格;负责监督指导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负责做好招标统计工作,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报表。
6、备案中心 负责房地开发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材料的备案工作。
7、招商办 负责全局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调度、报批及服务工作。
8、窗口办事中心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负责全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发证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收费工作,负责与审批项目相关的政策、业务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9、档案馆 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竣工工程项目的档案验收和接收工作。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系统、科学的编纂整理,为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提供查阅利用服务。
10、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任务;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度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调度和督查各地危房改造工作进度;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的纪要、摄影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考评验收工作。
二、局下属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含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属县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燃气办)属县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燃气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建筑设计院 属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4、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属自收自支股级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建筑工程进场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5、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属自收自支股级企业单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6、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
7、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
8、江西华城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